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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科学院大学开展2022-2023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学院、系、本科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勉励大家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开展2022-2023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在中国科学院院属各研究院、所、台、站、中心等承担高等教育工作的单位和校部各学院、系、本科部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3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 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本科生综合测评在本专业前5%,研究生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优先考虑;

    3. 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本科生要求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4. 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 在相关平台进行志愿者注册,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6. 获得2022-2023年度校级三好学生标兵及以上荣誉的。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 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3. 在相关平台进行志愿者注册,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4. 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在校学生会工作不少于两年的优先考虑;

    5. 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担任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或骨干的优先考虑;

    6. 获得2022-2023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及以上荣誉的。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 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组织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持续化开展青年大学习;

    2. 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国家” “挑战杯” “社区实践”等各类班级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5. 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无非规范团员编号,团员回社区报到工作达标,2023 年新发展团员录入率需为100%,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在相关平台进行志愿组织注册,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 获得2022-2023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或五四红旗团支部及以上荣誉的。

    三、申报要求

    1.此次评选的名额由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和市学联分配,分别为“北京市三好学生”8名,“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2名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2名;

    2.个人最多申报1个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已获得过以上荣誉的个人或集体不再参评;

    3.申报三好学生的填写附件1、附件4,申报优秀学生干部的填写附件2、附件5,申报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填写附件3、附件6,经所在单位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至校团委;

    4.本次申报依托于第二课堂系统报送,学生在系统提交申请后,所在研究所/学院/本科部负责老师系统审核推荐,学生填报和老师审核的具体操作方式如附件7和附件8,各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于2023年11月13日中午12:00前。

    四、有关说明

    1.校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评优的个人和集体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

    3.申报个人和集体应提供相关材料以佐证申报表里所列荣誉(事迹)的真实性,无法或没有及时提供佐证材料则视为该荣誉(事迹)无效;

    4.申报个人和集体在相关平台的志愿者或志愿服务组织注册时间应在2023年10月30日前;

    5.材料中不得有涉密信息。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少真

     联系方式:010-69671117

 

校团委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