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证的补发:
1.京区集中教学学生及校部学生:
(1)学生如将学生证遗失,学生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sep.ucas.ac.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大厅”——“学生证补办”,填写申请并提交;(2)所在培养单位审核;(3)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学生到国科大京区各校区学生处办理挂失和补发事宜。对于遗失学生证,挂失期间,网上办事大厅上的《补办学生证登记表》作为临时学生证明使用。待挂失期满一个月后,学生持一寸证件照和校园卡到各校区学生处办公室进行补办(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01;雁栖湖校区:东区礼堂210;中关村校区(每周二、三、四):东平房S107)。
2.回所高年级学生:学生如将学生证遗失,根据研究所补办学生证相关流程,到所在研究所学生管理部门办理挂失和补发事宜。
3.学生在办理补领手续后又找到丢失学生证时,应将找到的原学生证交回国科大学生处或研究所学生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二)学生证的换发:
1.京区集中教学学生及校部学生:
(1)学生如将学生证损坏,学生登录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sep.ucas.ac.cn/),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大厅”——“学生证补办”,填写申请并提交;(2)所在培养单位审核;(3)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学生持一寸证件照和校园卡到国科大京区各校区学生处办公室办理换发事宜(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01;雁栖湖校区:东区礼堂210;中关村校区(每周二、三、四):东平房S107)。
2.回所高年级学生:学生如将学生证损坏,根据研究所换发学生证相关流程,到所在研究所学生管理部门办理换发事宜。
3.损坏的学生证需交回,并由办理换发的单位销毁。
4.学生变更培养单位的,在转入培养单位换发学生证,原学生证需交回原所在培养单位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