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校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现将我校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调休期间课程安排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请各单位、各部门据此做好工作安排,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总务部各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放假期间安全工作,安排24小时值班。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