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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青年服务国家社会实践资助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学院、系: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青年服务国家社会实践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助项目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青年服务国家社会实践进度管理

    1. 获得资助项目15个,详见附件1。

    2. 获得资助的项目,应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完善,对项目内容、进度安排及经费预算做进一步的细化,切实增强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项目计划书的时间安排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工作。

    3. 校团委将在2023年9月初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终审。各项目组应根据本次活动要求以及团队申报书内容,向校团委提交相应实践成果,汇报项目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

    4. 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应说明理由,提出退出或者延期申请,项目完成时间最多不晚于2023年10月15日。

    二、青年服务国家社会实践经费管理

    1. 青年服务国家项目完成后,校团委将联系项目负责人培养单位,将经费直接划拨至相关培养单位。

    2. 资助经费可用于开展社会调查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印刷费、保险费等。

    3. 跨地区开展调查活动的,参加成员必须事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在资助经费中列支。

    4. 城市间交通不支持火车卧铺和飞机票的费用报销。

    5. 住宿费、伙食补助、城市内交通费用等标准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6. 用于调研活动必要购置纪念品等的费用,不得超过总经费的10%,报销时提供明细清单。

    7. 所有开支,均需开具正式发票。涉及物资领用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及物品领用名单(领用人签字确认)。

    8. 受资助活动项目结束,各项目组向校团委提交活动总结报告的同时,应提交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经费清单和相关票据。

    1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缓拨、减拨、停拨经费、中止或撤销项目处理:

    (1)未开展实质性工作;

    (2)未按要求报送项目执行进展情况;

    (3)经费使用不合理或没有按预算使用;

    (4)项目结束后未按时按要求提交项目成果;

    (5)项目考核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三、其他

    1. 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供《项目决算清单》;实际决算与预算不符时,需在《项目决算清单》备注中说明原因。

    2. 为保证项目经费使用的科学、合理、有效,校团委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经费使用审核。

    3.各项目负责人请于7月18日前入QQ群,群号:650600118,后续通知将在群内通知。

 

    联 系 人:郑雨佳

    联系电话:010-88256529  010-69672661

 

    附件:中国科学院大学2023年度青年服务国家社会实践获得资助名单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