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建团100周年北京市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

    现转发《关于开展建团100周年北京市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详情见附件1)。

    拟参与申报的组织和个人,根据附件1和2的要求,于3月3号中午12点前由所在团委统一发送相关材料至tuanwei@ucas.ac.cn。

    附件:

    1、关于开展建团100周年北京市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

    2、通知附件

 

校团委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