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公费订阅2018年报刊定于10月23日—11月6日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继续执行“以处级部门为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含项目聘用)定经费”的原则,30人以下处级单位全年订阅费500元,30人(含30人)以上处级单位全年订阅费600元。
2.所有报刊均按全年定价一次性订阅,即2018年年中及其它时间不再增订或补订当年报刊。
3.各单位在订阅报刊时,要坚持以保证职工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为重点,本着节约原则,订阅报刊经费严格控制在规定额度内。
4.为使全校教职员工及时了解中国科学院“四个率先”进展和科技界改革发展的动态信息,由学校统一为每个处级单位订阅一份《中国科学报》、《人民日报》及《求是》杂志。
5.校领导报刊由校办统一办理;校部院士报刊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经费标准与处级单位1:1匹配。
6.中关村校区、奥运村校区各单位各部门经宣传部审核确认后,到当地邮局订阅后报销。
7.因不能统一订阅的单位,按规定标准持订阅报刊发票到宣传部报销。
8.学生每班报刊订阅费用控制在与2017年相同水平,费用从学生经费中支出,由学生处直接到收发室办理。
9.宣传部继续为每个本科班集中订阅《环球时报》、《中国青年报》。
10.如单位或职工个人自费订阅报刊杂志,请直接与各校区收发室联系。
11.各单位即日起到玉泉路园区收发室查阅目录(中国邮政报刊订阅网http://bk.11185.cn/index.do),并最迟在11月6日前将订阅报刊统计表(见CP平台通知内附件)交宣传部(玉泉路办公楼135室、雁栖湖办公楼233室)审核。同时,所有订阅报刊统计表均须发送电子版至publicity@ucas.ac.cn信箱统计备案。
12.因时间紧,统计核查工作量大,请各单位务必在11月6日前办理完成报刊订阅工作。
联系人 宣传部:杨天鹏(88256097、69671028)
玉泉路校区收发室:姜淑花(88256032)
雁栖湖校区收发室:徐爱英(69671155)
中国科学院大学党委宣传部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