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3-2024学年集中教学研究生中开展
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各院系集中教学学生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各单位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要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2.各院系要成立由院系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3.各院系要贯彻《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原则,制定或修订本院系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提前向全体学生公布,并报学生处备案。
4.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
二、评选组织
1.在集中教学校区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各院系组织评优。
2.集中教学学生只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各院系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限额见附件。
4.报送时间:2024年6月7日17:00前。
三、名单报送
1.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的“奖助系统”下的“优秀学生”-“集中教学优秀学生管理”栏目。
2.点击“推荐优秀学生”,点击“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栏中的“推荐”,分类选择推荐学生,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分类进行确认。
3.确认本院系提交结果无误后,点击“推荐报送”,其状态更新为“待国科大审核”,此后推荐结果不能进行修改。
本次评选将以系统内的数据为准,不需寄送纸质材料,因此请各单位务必保证系统内数据和名单的准确性。各单位自己的评选相关材料要注意保存半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010-88256154
附件:各院系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生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