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费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研究生部,各学院、系: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要求,为顺利完成本学年学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范围
学习时间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应按照要求缴纳学费。在职定向生根据签订的招生录取协议确定是否交费。因家庭经济困难而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需在奖助系统提交缓缴申请。
二、学费收费名单核对
为提高学费收费名单的准确性,我校通过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的奖助系统完成收费名单维护、缓交申请和审核、学生贷款信息提交工作。请各研究所、院系尽快登陆奖助系统,维护缴费、缓缴学费名单,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研究所、院系角色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进入“奖助系统”,选择“缴费管理”,可在此模块下维护确认学生缴费、缓缴名单,查看学生贷款信息等。
(1)生成缴费名单。点击“生成缴费名单”,界面中生成的缴费名单全部默认为需要缴费,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生名单列表处点选,批量改为“不需要”或“需要”。注意,申请缓缴和助学贷款的学生属于正常需要缴费。
(2)初审缓缴名单。点击“初审缓缴名单”,对学生的缓缴学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同意点击“通过”,不同意点击“退回学生”。
(3)查看贷款名单。点击“查看贷款名单”,可以查看学生的贷款情况,但不需要对贷款信息进行操作。如果学生提交错误,可点击“退回学生”修改。
完成上述工作后,点击“上报缴费名单”,“确认无误,提交”,名单提交至学生处。
(二)学生角色
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选择“奖助系统”模块下的“资助事务办理”,可申请学费缓交或提交贷款回执信息,需根据系统要求进行填写。正常缴费或不需缴费的学生无需操作。
三、交费方式
我校将在2024年9月20日开始,进行学费的批量扣缴。
非批量扣款时段(9月25-30日),学生可登陆国科大教育业务平台(http://sep.ucas.ac.cn/),在“校园支付”模块进行主动支付。
申请缓缴和贷款的学生,可以不在奖助系统中备案的银行卡中存有学费。申请缓缴学费的学生,待缓缴期满后应及时缴费。贷款学生如果银行卡被扣缴了学费,学校将在贷款到账后给予退款。
四、关于助学贷款有关事宜
已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要在9月20日前,通过“奖助系统”的“资助事务办理”模块提交贷款的相关信息,不需上交纸质材料。国科大学生处将通过奖助系统汇总信息,并进行信息审查、回执录入等工作。
已办理其他银行(如地方省市的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也需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贷款信息。如有回执材料需要国科大学生处盖章,请执纸质材料到学生处办公室(玉泉路校区:办公楼101办公室;怀柔校区:礼堂210办公室),或将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jz@ucas.ac.cn)。
请各单位提示应缴费学生注意缴费状况,及时足额缴纳学费。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学费将给予相应处理。
财务计划处 学生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