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未能成行及考博(博士后)未被录取的毕业研究生,在培养单位报送就业方案后要求就业并于当年9月30日前落实接收单位的,可继续按照有关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手续;培养单位报送就业方案为考博(博士后)的毕业研究生,录取后提出不再攻读的,回生源省区就业;中途退学的研究生回生源省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