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9号文件及毕业生向学校申请保留户口、档案两年的主要政策精神是什么?

所谓国务院19号文件,指的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规范性文件,简称国务院19号文件。根据19号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延长择业期(不包括打算升学和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从当年7月1日起计算,延长期限为两年。两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接收手续齐备的毕业生,学校为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具体做法是: (1)当年毕业离校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向学校申请,将其户口和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保留在学校。 (2)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应当与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协议,其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存的最长期限为两年。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期间不计算工龄。 (3)毕业生档案在校保存期间,两年内可免交档案保管费用,但毕业生应当接收学校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协议到期后,毕业生应当自行及时将户口和档案关系迁出。逾期不办理或不与学校联系的,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4)户口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毕业生,与学校无隶属关系,不享有在校学生的权利。学校只为这些毕业生提供签约、推荐等国家有关毕业生择业活动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毕业生在保存户口和档案期间,可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得学校提供的其他就业服务。 (5)根据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留京时间截止到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对于超过上述期限在北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录用单位按照《北京市人才引进和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暂行办法》办理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居住证,学校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 23、为什么毕业后保留档案关系在学校不能借本人户口卡? 与学校签订了《中国科学院大学未就业毕业生申请代存户口和档案协议书》的毕业生应该严格遵守协议书的各项规定,毕业生与学校已无隶属关系,不享有在校学生的权利。学校只为这些学生提供签约、推荐等国家有关毕业生择业活动规定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为毕业生办理出国(出境)、升学、结婚、生育、购房等超出服务范围的一切事宜。如毕业生因故急需借用户口卡,必须申请中止保留户口和档案的协议并将户口和档案派回生源所在地,学校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说明: (1)由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是属地化管理,本就业指南主要适用于京区各培养单位的毕业生。 (2)本就业指南适用于2004级和之后的京区培养单位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