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

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学院(系)、本科部: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一)各研究所、各院系及本科部分别负责本单位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

1.各单位优秀学生的评选人数限额,由国科大按照《评选办法》规定的比例核定后下达(具体见附件1),测算基数为2023年10月30日学籍管理系统在学学生人数,其中优秀毕业生的测算基数为2023年毕业生人数。

2.核定各单位各类优秀学生评选名额时,仍将集中教学人数作为评选基数计算。如测算名额出现非整数时,只取整数部分。

3.在北京集中教学校区进行博士研究生课程选修的博士研究生由所在研究所组织评选。

(二)正在参加2023-2024学年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校部各院系组织评优,不占用各研究所名额。

1.各院系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名额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集中教学学生不评选“三好学生标兵”。

(三)优秀毕业生评选

1.2024年已毕业的春季毕业生仍有资格参加本学年“优秀毕业生”评选。获评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自动获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称号。

2.“优秀毕业生”应为2023-2024学年之前曾获评过“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

3.优秀毕业生应在本学年按时毕业并同时获得学位,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4.在校期间,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校级及以上)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投身科技自立自强等岗位,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二、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避免简单的以论文、分数为评判标准,要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二)各单位要成立由主管领导、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所在单位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各类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

(四)评优期间因出国、出差等不在单位的学生,各单位在评选时应以适当方式使这些学生能够参与评选。

)参评学年的一半或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参与评选。

三、报送时间

奖助系统开放报送时间:4月7日9:00-5月1317:00。

四、系统数据填报

(一)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的“奖助系统”下的“优秀学生”栏目。

(二)点击“推荐优秀学生”可查询出本单位全部在学学生,通过点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或“三好学生标兵”栏中的“推荐”,分类选择推荐学生,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分类进行确认;同时填报、上传《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2)。

(三)确认本单位提交结果无误后,点击“推荐报送”,其状态更新为“待国科大审核”,此后推荐结果不能进行修改。

五、纸版材料提交

推荐“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须按要求填写提交《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3)纸版材料,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学生本人签字、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邮寄至学生处。待学校和北京市教委均加盖公章后,学生处将统一寄回各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存放至学生本人档案中。

联系人:张蕾、赵苹

联系电话:010-88256154、010-88256304

邮箱: xsjz@ucas.ac.cn

邮寄地址:北京市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学生处 张老师收 010-88256154

 

附件:1.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评选人数限额表

2.中国科学院大学“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

3.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

2024年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