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所、校部各院(系):
为进一步防范电信诈骗,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6年12月1日执行新的银行卡分类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在任意一家银行系统内已经有Ⅰ类卡的客户,不能再办理Ⅰ类卡,只能申请办理Ⅱ类卡。Ⅱ类卡实行交易收支限额控制管理,即每日限额不超过10000元。根据银行的最新规定,现对我校学生银行卡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建行银行卡办理注意事项:
(一)2016年12月1日之后,因银行卡丢失而需要补办卡的学生,可能会无法补办Ⅰ类卡,原因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
情况一是学生手上曾持有一张Ⅰ类卡,已经挂失,但未销户。如果学生手上的Ⅰ类卡只是处于挂失状态,没有销户,视同仍持有Ⅰ类卡,银行只能给办理Ⅱ类卡。
情况二是学生手上已有多张建行卡,不能再办理新的Ⅰ类卡,只能办理Ⅱ类卡。
(二)学生如需要办理Ⅰ类卡或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行卡,必须全部销户已有Ⅰ类卡才可以办理。根据建行新规,丢失银行卡的学生请在当地办理建设银行I类卡,具体办卡流程请咨询当地建设银行。2017年之前,通过我校统一为学生办理的建行借记卡均为Ⅰ类卡。
(三)学生将新的Ⅰ类建行卡办妥后,须及时将卡号告知研究所教育干部或学院学生秘书,由研究所教育干部或学院学生秘书在系统内变更,具体路径为“奖助系统—奖项管理—卡号管理”,查询学生后修改卡号,请务必确认学生卡号、账户姓名正确后,保存记录。若丢卡学生有异地的建行I类卡,也可直接在系统内登记使用。学生卡号变更后,将在新卡中发放奖助学金以及代扣学费等。由于我校给学生发放的各类奖助学金和代扣学费、住宿费,在特定期间会超过Ⅱ类卡限额,因此,要求在我校备案的学生建行借记卡必须为Ⅰ类卡。请各位管理老师在学生卡号变更时,务必要求学生提供建设银行借记卡Ⅰ类卡卡号。
中国科学院大学 学生处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