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4-2025学年集中教学研究生中开展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2024-2025学年集中教学研究生中开展

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发学字〔2025〕30号),现将各院系集中教学学生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 各单位在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要注意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要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2.各院系要成立由院系负责人、专兼职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组织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及时协调和处理可能出现的各类问题。

3.各院系要贯彻《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24]83号)原则,制定或修订本院系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提前向全体学生公布,并报学生处备案。

4.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优秀学生候选人均应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经过民主推举或测评的方式产生。

二、评选组织

1.在集中教学校区参加集中教学的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由各院系组织评优。

2.集中教学学生只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校发学字[2024]83号)要求,“优秀学生干部”不再同时授予“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各院系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限额见附件。

4.报送时间:2025年5月16日17:00前。

三、名单报送

1.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的“奖助系统”下的“优秀学生”-“集中教学优秀学生管理”栏目。

2.点击“推荐优秀学生”,点击“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栏中的“推荐”,分类选择推荐学生,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分类进行确认。

3.确认本院系提交结果无误后,点击“推荐报送”,其状态更新为“待国科大审核”,此后推荐结果不能进行修改。

本次评选将以系统内的数据为准,不需寄送纸质材料,因此请各单位务必保证系统内数据和名单的准确性。各单位自己的评选相关材料要注意保存半年。


附件:

2024-2025学年各院系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学生处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2024-2025学年

院系集中教学优秀学生评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院系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1

数学科学学院

33

12

2

物理科学学院

51

20

3

化学科学学院

66

20

4

地球与行星科学学院

132

38

5

资源与环境学院

167

38

6

生命科学学院

141

40

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20

38

8

经济与管理学院

81

32

9

人文学院

12

8

10

外语系

5

8

11

工程科学学院

59

22

12

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

74

24

13

电子电气与通信工程学院

97

34

14

中丹学院

21

16

15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22

8

16

医学院

43

14

17

天文与空间科学学院

29

10

18

集成电路学院

65

24

19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54

24

20

未来技术学院

35

12

21

人工智能学院

76

30

22

心理学系

17

6

23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27

8

24

现代农业科学学院

32

14

25

化学工程学院

53

14

26

光电学院

59

16

27

纳米科学与工程学院

16

6

2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6

29

海洋学院

46

16

30

航空宇航学院

20

8

31

南京学院

66

20

32

应急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5

10

33

密码学院

1

4

34

现代产业学院

27

8

35

前沿交叉科学学院

3

14

总计

1767

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