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予补办学位证书。
学生可申请办理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节、假日期间暂停办理该项业务)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办公室
010-8825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