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校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现将我校202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月28日(农历除夕、周二)至2月4日(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月26日(周日)、2月8日(周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
放假调休期间课程安排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请各单位、各部门据此做好工作安排,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保卫处、总务部各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放假期间安全工作,安排24小时值班。
党政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