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根据《中共中国科学院大学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党发办字〔2023〕47号)要求及有关安排,学校对2023年度会议费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发票日期与会议实际日期不符
某部门2023年7月3日-7月5日召开会议,会议费报销所附餐费发票开票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月20日之间,晚于会议召开时间74天。
二、参会签到人数少于会议就餐人数
某部门报销会议费所附材料显示:会议签到人数为44人,酒店提供的结算单显示会议自助餐用餐人数55人。
三、会议租车合同签订日期晚于会议召开日期
某部门报销会议租车费,会议召开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至9月23日,租车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晚于会议召开时间38天。
四、会议费中报销应由参会人员自理的餐费
某部门举办会议,会议通知中明确交通费用、食宿费用由参会人员自理,但仍在会议费中报销了参会人员的餐费。
五、报销非参会人员费用
某部门召开学术交流会,报销所附酒店结算单显示:入住人员中包括梁某,会议签到表中没有查到梁某,且其他参会人入住1天,梁某入住2天。经核实,梁某为某参会人员的同行人员,并不是会议参会人员。
请校属各单位、校机关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会议组织,严格规范会议费支出和报销管理,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监察审计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