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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研究生课程设置和完善教学大纲的通知
                                                (院发教字[2001]44号)

各学院、教学部:
  根据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队伍建设和发展教育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中国科学院科发教字[2001]30号文《关于转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调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管理体制及更名的批?gt;的通知》精神,中国科学院大学要依托全院各研究所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力量和优势,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把中国科学院大学逐步发展和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级人才培养基地。
  为加快工作进程,希望各学院和各教学部与相关研究所一起,尽快做好以下工作:
一、调整课程设置
  学院和教学部抓紧与相关研究所共同组成一级学科专家组,成员10-15人。专家组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九八年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参考国内外著名高校的研究生课程以及我院现行的、实施效果较好的课程,调整研究生课程设置方案。要进一步重视一级学科基础课的设置,加强人文社会科学和管理科学课程的力度。调整后的课程设置方案务请于2001年7月15日前,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学委员会审定。
二、完善教学大纲
  学院和教学部与相关研究所共同聘请有关专家或主讲教师按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结合知识创新工程、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和科学院科研工作的成果,对正在进行的和近期内新增的研究生课程修订或撰写教学大纲。一级学科基础课要重视系统性、基础性,为研究生打下坚实的基础;专业课要重视前沿性,创新性,使研究生尽快掌握学科最新发展。修订后的教学大纲于2001年7月31日前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教学委员会审定,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汇总出版一套规范的、具有中国科学院特色的、高水平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三、加强院所结合,建立专职与兼职并重的优秀教师队伍,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聘任及奖励制度。根据中国科学院人事制度的改革精神,聘请热心研究生教育事业、认真为研究生上课、教学效果好的专家为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兼职教授,任期3年(每学年上课60学时,或3学年内上课不少于180学时)、兼职教授享受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中国科学院大学亦将提高现行的兼课费标准。
此外,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抓紧与各相关研究所共同讨论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利更好地指导和规范研究生培养工作。

中国科学院大学
二OO一年六月二十六日